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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体活动的安全组织管理要求
未经学校事先统一安排而临时组织活动的,要提前向学校申报,经批准后开展。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要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学校、部门等名义或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室外活动突遇大雨、冰雹、雷电、车祸、火灾等不可抗自然恶劣天气或突发事故、灾难等,要立即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地带、处所。
一、具体组织者的责任
具体组织者是指指定或直接策划和组织集体活动的中层以上负责人。其责任主要是:
(一)拟订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二)落实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三)分解活动各环节的安全措施并确定责任人员。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相关安全常识的教育。
(五)实施活动中安全管理措施。
(六)发生安全事故后协助领导或独立组织抢救伤员,落实应急措施。
(七)进行活动后的安全小结等。
二、年级、班主任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班级或活动组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年级、班主任和具体负责人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也是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负责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其主要责任是:
(一)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按照学校安全教育规定、要求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有关学校集体活动的安全常识教育,进行交通、消防、防震防灾、自救自护等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加强对学生的公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文明礼貌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争抢、不拥挤、不追逐打闹等,做到防患于未然,形成集体活动前的良好意识习惯,做到举手投足,中规中矩。
(二)在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教师要跟班跟队跟组负责。出发前,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强调,检查学生的安全准备工作;在活动进行当中及时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和纠正;发生意外时,组织学生进行安全自救,对受伤学生进行紧急救护。按照组织者安排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稳定学生情绪。
事后应利用恰当时机对学生进行健康的心理引导,消除学生的恐惧心理和不良情绪等。
(三)如果事前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违规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属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负责人、班主任应积极组织学生自救互救,如果擅离班级岗位,发生学生伤亡的,属渎职行为,应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其他人员的责任
其他人员是指配合组织者搞好校内外集体活动的管理、工作人员等。他们对集体活动事故一般不负主要责任,但由于个人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时,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其责任主要是:
(一)按照校领导或组织者的安排,承担一部分集体活动的安全准备工作和管理工作并负有相应的责任。
(二)在集体活动中按计划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三)在事故发生时配合组织者进行抢救。
集体活动的组织程序
组织师生在校内外举行大型集会或专题教育参观活动,如校会、艺术节、科技节、报告会、运动会及升旗仪式等各种集会活动或外出参观学习活动等,这些活动集中在能容纳众多人数的场所,学生参与面广,人员高度集中,活动时间不确定、节奏快、活动紧凑,外人参与或干扰等,因此容易发生各种事故或造成伤亡。在组织这类活动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拟定计划并报请审批
活动前要成立组织活动的领导小组并拟订详细行动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参加人员、服装要求、交通通讯工具的准备、饮食安排、活动总负责人、各部分专项工作负责人、各年级、班级、小组负责人等基本安全保障做出概要说明,做好组织分工、配齐工作人员。然后召开学校准备会或部门协调会,形成决议后,分头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并检查落实。
(二)制定安全工作预案
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相应应急措施。如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场馆内突发火灾、地震、骚乱等做出预测,并计划好各环节负责安全工作人员的应对措施。
(三)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勘查陌生活动场所,熟悉环境。
明确进、退场时间、地点、顺序和坐席区域,明确场馆内所能容纳人数的最大限额。使用室内会场时,会场所有前后门边门保证可以随时开启进出。只有在进出口通道足够应急使用的情况下方可指挥入场举行集会。
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入场和退场的顺序,要给每个班规定固定的座位区域并定出互不冲突的疏散通道,若有多个学校、单位参加活动,规划时要与相邻的学校单位协调,以免冲突。会前画出平面图分发到班,指挥学生排队依次入场和退场。
检查消防设施及安全通道、路线,发现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人员车辆。
2、如组织参观活动,应在时间安排上尽量做到提前预约,避免选在参观人数处于高峰的时间段。
3、注意选择天气较好的时间。根据季节、气象预报情况提示活动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冬季、风雪天注意穿棉鞋、戴手套,防止冻伤、感冒;夏季、阴雨天注意带雨具、遮阳帽,防止淋雨、中暑。炎夏季节,白天一般不宜安排室外集会或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需,也应安排在早晨或傍晚;必须安排时,尽量避免强烈日照和活动时间,以免造成学生中暑。
4、如有必要需与公安、交通、消防、医疗、卫生及饮食等部门联系,争取这些部门的协调配合。
5、若需乘坐车、船,则必须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交通工具,驾驶人员必须有执照。严禁使用非客运交通工具违章载人。
6、勘察行进路线。如采取步行前往,选择既便捷又安全的路线,队伍前中后及外侧有人护卫。学生即将通过路口时,安全人员要提前到路口进行交通管理。
7、会场环境布置时,涉及攀高悬挂会标横幅诸事,不准学生参与攀高。
8、所选会场若在室内,建筑结构必须牢固,若会场在楼上且为木结构梁柱或地板,应考虑可承受容纳人数。
9、为营造喜庆欢乐气氛,要放充气气球,氢气瓶应放四周无明火处,请专人充气,为确保安全,指派纠察,把好所有关口,严禁吸烟者夹带明火入内。禁止采取学生手持氢气球施放的方式营造气氛。
10、室内大型活动,电工应固守岗位,能够做到随叫随到,以便应急。
11、准备移动电话、喊话筒、哨子、队旗等通讯、联络工具。
12、设立医疗站,准备适量应急药品和担架。
13、到其他民族地方或到特殊的部门进行参观学习时,应考虑不同民族习惯和特殊部门的有关纪律。
14、必要时,考虑师生的人身和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15、以上前期工作完成后,进行活动前专项安全教育。
四、活动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一)强化师德教育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意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坚守岗位,避免疏漏。一旦发生事故,则应以保证学生安全为核心,临危不惧,沉着处置,切不可抛弃学生,临阵脱逃。
(二)出发前、到达目的地后、返校前、返校后,都要清查人数,避免走失学生。
(三)乘车、乘船、乘机按核载人数乘坐,不得超员,不与司机攀谈,大声喧哗;不将肢体伸出车窗外,不向车窗外扔废弃物。
(四)不要让学生携带危险品及不洁净食品饮水。
(五)保证各个环节上的安全责任人坚守岗位,班主任坚持跟班;在进出口安置指挥进退场的专职人员,配备喊话筒或其他指挥用具;在场馆内的疏散通道主干线、安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处设专人负责,并使各种安全设施处于应急准备状态。
(六)以班级、活动小组为单位,根据座次区域距入口的远近,安排进场和退场顺序。进场及退场要在专职人员指挥下有序进行,要在每个班级的首尾各一名负责教师(教师不够时,可让班干部负责),以保持队形。
(七)在馆室内的参观活动应强调让学生认识并牢记安全门的位置及安全通道的方向。
(八)活动过程中保证秩序,严禁学生在坐席内嬉戏、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教师所处位置要尽量使自己所负责的学生在视野所及和指挥有效的范围内,如果所负责的学生较多,要分区域让班干部协助管理。
五、对体育、艺术活动和测试的专项要求
(一)体育、艺术活动和测试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招考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些活动人员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种类多,活动场所相对集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教育防范管理。
(二)剧烈体育活动具有一定的技能和技巧要求,不少项目还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对抗性,一定程度上具有潜在的不安全性,容易发生诸如摔伤、撞伤、扭伤、拉伤、砸伤、踢打伤或溺水事故。运动会、体育测试、文艺汇演的组织形式与大型集会活动类同,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有文体活动的特点外,同时具有大型集会的一般特点,应与之结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在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时,要重点对可能发生的专业事故、运动员身体损伤、骚乱、火灾、拥挤踩踏、中暑、舞台坍塌等事故和因音响照明设备故障引发学生起哄等做出预测,要求各环节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制定出应对措施。
(四)文艺活动中对使用的花环、花束、气球、乐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标牌、旗帜、横幅等道具都要认真考虑,在设计上考虑学生的年龄,要轻便、易拿、防火,尽量没有尖锐的棱角。制作的横幅尽可能用纱幅底(纱不兜风,能减轻举横幅学生的负担)。对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严格的规定。对体育活动中使用的有关器械要进行认真检查。
(五)大型体育活动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守始终,备好校车,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六、对社会实践活动、劳动安全教育管理的专项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实习、劳动场所指的是校外和我校所属的基地学校。
(一)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劳动时易发生事故。学校要求学生个人不要自行参加有危险的劳动。学校安排、同意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劳动前,组织者要拿出详尽的工作、安全方案,必须提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教育。
(二)在活动、劳动过程中,教师应随时、定时清点学生人数,对学生分散劳动的场地应经常走动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行为。
(三)学生参加生产车间实习,实习前要进行实习动员,主要强调实习的安全,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穿工作服,带安全帽或使用专业劳保防护用品。
(四)到了实习车间由现场指导人员再一次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演练设备的操作程序,保证实习安全进行。学生要及时向专业人员或教师询问安全、技术要领,不掌握之前,不要擅自工作、操作。发现、发生设备事故或安全问题,要立即报告。为经允许,不得私拿任何东西。
(五)学生到校外参加生产实习,除实习前的实习动员外,学生还应与学校和实习单位签订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保证在实习期间不违纪。
(六)教师、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方面的安全、管理规定。
(七)组织者要保证车辆及交通安全。
七、对外出考察、营地类活动、野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的专项要求
学校安排、同意组织的学生外出考察、营地类活动、野外集体活动,其活动场所距学校相对较远,需使用交通工具;师生活动范围较大,场所有移动性;活动时间跨度较长;考察及营地教育类活动等可能选择在外地或林田、山地、水边等自然环境开展,周边的动植物分布、地形分布及活动场所内的其他旅游者、周边居民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受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变化的影响较大。为此,除按一般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程序去做外,还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应勘察活动地点、行进路线,熟悉环境。避开有危险的地段或不去情况不明的场所。
(二)师生应统一着装或有醒目的统一标识,并要求穿着适合野外活动的服装、鞋帽,防止裸露部分被蚊虫叮咬、植物刺伤。应携带卫生、不易腐烂变质的食品,注意饮水安全。选择天气气候较好季节,春夏季出去应注意防雨、防雷
(三)备有必要的急救医药品。有情况时立即与当地交通、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同时向学校报告。
(四)学生活动范围不能超出随队教师的视野,教师要随时或定时清点学生人数,防止走失。
(五)应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定。不在林区、草原、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搞野炊活动。要注意防火,不用易燃、易爆物品(酒精、汽油)等。火种、野外用具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昼夜应注意巡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六)野外扎营要选择安全、地势较高、视野开阔、干燥背风处。
八、活动时发生伤害事故的救护实施工作要求
(一)事故处置方法
1、室外大型活动发生突降暴雨之类情况,易产生骚动和混乱,活动组织者应统一指挥,有秩序地依次退场疏散,以免随意奔跑。互相冲撞拥挤,发生倒地踏伤压伤事故。
2、室内大型活动突发因电线短路等情况起火,形成火灾,活动组织者应坚守在场,镇定指挥,明令各班班主任,按指定通道出口带班退场疏散,直到全部学生撤离,活动组织者方可撤离。
3、火灾发生时,忌开窗户,以免加速空气对流,火势蔓延;如室内烟浓,教育学生以低身姿撤离,以免因烟呛晕倒窒息。
4、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请消防专业人员施救。在消防人员到来之前,学校可组织校内教职工人员施救,一般不宜组织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参加施救。
5、遇同学室外因暴晒闷热中暑,将其扶至荫凉风口处稍稍休息即可。
(二)事故处理
1、拥挤踩踏事故
(1)明显骨折、砸伤、头部着地伴头昏、呕吐应即送医院检查治疗。
(2)因挤压踩踏有强烈痛感者也应立即送医院仔细检查,谨防内脏器官受伤,延误治疗。
(3)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受重伤学生监护人到医院,了解并参与治疗意见。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生处应立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成因、责任人、证明人,以便后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合情、合理、合法地做好善后处理。学校及时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2、劳动工具伤害事故
(1)轻度皮肤擦伤,由医护人员迅速清洗、包扎,并令受伤者从事轻体力劳动或休息,坚持按医嘱内服、外敷药物,避免接触污水,保持伤口清洁、干燥。
(2)若属骨骼损伤、肌肉内伤、重创伤口等,则应在做必要的应急处置后送往医院诊治,切勿随意按摩、揉搓、拉扯,以免延误病情,甚至造成更大伤害。
(3)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监护人,做好善后工作。
3、塌方、地陷、建筑物倒塌事故
(1)立即将未遇险的其他学生迅速撤离危险工作面,并观察周围环境防止更大塌方。根据险情迅速求救。
(2)若部分体位被埋压时,首先要判明被压的人数及其方位,然后组织营救。
(3)救人时,不可一拥而上,以防踩伤被埋人员,根据被压人员所在方位,迅速用手挖开,要慎用工具,以防铲伤被埋人员。
(4)救出遇险人员后,再据伤情妥善处理。
(5)问题严重时,迅速报警并上报上级部门和通知监护人。
4、事故发生后的处理要求
以上列举了一些事故营救、处理的技术要求,但实际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可能发生各种事故,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镇静,沉着应付,尽量运用知道、掌握的知识和技术进行营救、处理。发生事故后,决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或不讲科学,一哄而上。
(2)学生优先。在抢救和组织疏散过程中,必须本着先学生后成人的原则进行,尤其在危急情况下,组织抢救者必须首先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即使有领导在内,也必须首先营救学生。发生学生群伤事件时,要先重后轻,先小后大,先女后男,总之,抢救的先后要本着最大程度减少伤亡人员、减轻危害程度的最优顺序进行。
(3)就地抢救。事故发生后,对于伤员来讲,时间就是生命。在事故现场,首先要做的就是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初步的抢救,如包扎止血、人工呼吸等。
(4)立即报警、紧急救援。事故一旦发生,就要立即安排专人向公安、医疗等部门求救,争取使医疗人员和公安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同时,还要即刻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求援,以便政府和上级部门能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更大的力量投入救治工作。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发生事故后,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跟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同时,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监护人到医院陪护。
九、善后工作
(一)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和当地社会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导致其他不应有的事端。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受伤学生及受惊吓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二)要依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学生监护人,特别是受伤甚至受害死亡学生监护人的解释和安抚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处理善后事宜,切不可任意激起事端,破坏学校正常秩序乃至社会的稳定。对于学生的赔偿问题,要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法院判决或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处理。
(三)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成因、责任人、证明人,以便后期依据有关法规合情、合理、合法作好善后处理。由当地政府组织处理调查的,学校主动配合调查,提供证据,不隐瞒事实,推卸责任;如果是责任事故,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别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的行政处罚,涉及刑事问题的,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事故处置完毕后,学校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做好吸取事故教训的总结教育工作、防止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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