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闹事、打架预防和处理方案

     一、责任人:第一发现者、活动组织者、班主任。
学生闹事、打架等安全事故具有征兆的隐蔽性和行为的突发性,但不是不可预防,关键在于广大师生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信息的灵敏、反应的迅速、制止的及时和处理的完善。很多情况下问题的发生是因为我们组织、管理者疏忽麻痹、管理不善或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往往因为对小事的忽视而酿成大祸,对此,组织、管理者要承担责任。但是,为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我们不能因为怕出问题而因噎废食,减少、取消有益的活动,只要方案严密,组织有序,教育有方,管理到位,就能锻炼队伍,历练意志,取得成效。
    二、易发事端的活动,组织时要有预防措施
各项具有竞争性活动容易引发不满、群执、群殴,组织者要提前充分考虑到竞赛规则的公开、公平、公正并进行模拟争执,从中找到漏洞进行规则的完善。要组成裁判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组等。活动进行中,主持者要密切观察学生的情绪动向,用规则来规范双方言行和活动的开展。如发现不可调解的问题,报裁判委员会或主裁判处理。如因规则设定的不合理而致使活动无法进行,活动组织者要宣布暂停或延期进行,并将双方召集到一起进行解劝、疏导等教育;如是组织者安排不当问题,要向参加者道歉,以自身的行为教育学生。纪律委员会、组的负责人和成员,要严守岗位密切观察,随时制止喝倒彩、起哄、漫骂、闹事等行为,控制或清除严重违纪者。要严防外面人员进入活动场地并随时清除,闹事者控制。必要时派保安值勤。班主任要首先严格管理、控制本班学生和自己的情绪,严禁调起或参与学生的闹事,严禁为争荣誉、名次而当众失态,严禁事发后隐瞒真相或护犊。年级长要及时化解班主任之间的矛盾。
外面人员受邀请来与我校学生进行比赛、活动时,要求对方负责人参与管理,原则上“谁的人,谁管理”,双方组织者要事先沟通,提出预案,严防当场和事后发生事故,特别是严防一段时间后的冲突、事故的酝酿、发生。
外单位借用我校场地进行活动,场地负责人和管理者要教育我校学生不要近距离围观或喝倒彩。我校有关管理人员要到场观察、管理我校学生。
    三、 闹事、打架易发时地的监控管理
校园、活动场地、教室、通道、餐厅、校门附近等处和这些地方的有组织活动、自由活动时间为学生闹事、打架易发地、易发时。
有组织活动时,责任人是组织者;自由活动时,责任人是责任区管理者。放学时,学生处派人在校园学生密集处和大门内外进行监控。
    四、 征兆发生时的化解和制止
发现学生间出现争执、冲突时,在场教职工要立即了解情况,进行疏导和纪律教育来化解矛盾,做到双方认识到危险性并道歉,保证不再发生冲突和后续事件,必要时将当事人送到班主任或学生处进行教育。在场学生要主动调解并报告班主任。如果形成后果,要追究在场教职工的责任,或对在场学生的不制止、起哄的行为分别进行批评、追究,并扣本人和班级的德育考评分(初中见《综合素质考评》“社会责任感”)。
    五、 学生闹事、打架发生时的控制、处理
发现学生闹事、打架时,在场及附近教职工要先大声吆喝制止,并急速跑到现场,立即控制当事人或主要当事人。闹事人控制后,要求围观人员立即解散;无器械打架,要先分离双方,并站在双方中间进行隔离;持械打架,要先夺取危害性最大或攻击性最强一方的器械,再控制动手者;造成伤害的打架,要先夺取行凶者的凶器再控制行凶者。
控制方法指导:要求在场参与人员立即垂直站立,控制住其手脚,不准活动,然后面朝制止者整齐排队,下令要严厉,态度要严肃,同时打手机或指挥在场未参与者、后来围观者告知学生处或门卫,如有教职工来到,要命令他们参与控制。还要求围观人员原地站立后再集合站队,以便进行教育、调查。学生如一哄而散,要至少抓住一人,如有外来人员参加,首先抓住外来人员至少一人。控制、制止方法要随机应变,机智灵活,紧急、危险、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手段制服凶手。总之,首先要制止、控制事态的发展,避免伤害和进一步伤害。
总务处、学生处或其他部门及教职工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出动,不要再请示汇报。高楼层人员要选择最快的路线,不能站等电梯,同时要求所见到的教职工随同前往。不出动、出动缓慢、拒绝前往或事件发生时不管、躲避者,学校追究其不作为责任。
门卫看到、接到事情后,要立即赶赴现场抓住首要人员并关闭大门,控制逃跑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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