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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对待学生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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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对所有来我校就读的每一个学生均要做到尊重、礼待、悉心爱护。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校全体教职工均是教育工作者,着装、言谈均要高雅、文明,处处给学生树立表率作用。
二、牢固树立“学校无小事、处处能育人”的思想。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学习小学生身心发育知识,掌握儿童成长规律。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按规律办事。
三、对学生不以家庭、外貌、学习成绩等条件为由区别对待,做到公平、公正、平等对待。
四、对学生严爱有度。反对一味迁就,有错不纠;也不可过于严厉,使学生难以承受。
五、班主任、课任教师、生活老师均要留心孩子的细微变化,对生活上、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多谈心、交流,给予切实的帮助,排忧解难。对住宿生、学困生更要多一份关心和爱护。
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因授课令学生或家长不满导致学生转学,学校将对该教师停课另作安排。
2、因体罚、不当训诫或处理问题不当直接导致学生转学,学校将处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态度不好者,将予解聘。
3、除因家长调动工作、身体健康等正常原因转学外,凡有学生转走的,学校将查明情况,责任到人。原因不明的,班主任、数英、其他课任老师分别扣考核分5、3、2分。
全体教职工应团结一心,共谋小学发展大计,努力让每个孩子在这里度过快乐、丰富、难忘的金色童年,为学校的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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