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意见
(试
行)
1、结合《河南省实验中学教育工作八条意见的实施方案》,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实验中学思达外国语小学的全体学生。
3、本办法的实施工作由少先队大队部主管,教务处、总务处等部门协助,体育组具体执行,各班配合执行。
4、本办法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是河南省实验中学思达外国语小学
“三好学生”评比和学生是否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体育锻炼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学年度测试达优秀以上者即为“一好”,每学段2年体育达标不合格者毕业时发给肄业证。
5、每学年在11月1日前后和5月1日前后进行2次集中测试,要求学生全员参加,评定学生体育达标等级,对体育达标优秀者颁发证书和给以奖励,评出体育达标优秀班级给以表彰和奖励。
6、凡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育达标活动者,出具相关证明,且个人写出申请,经学校核准后,方可免于执行体育达标(病免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7、个别身体过于肥胖或瘦弱的学生,虽然平时能坚持努力锻炼,但体育考试仍达不到合格标准者,经个人申请、体育教师核准以及班主任同意后,可准予补考一次。凡不认真上体育课、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
8、各年级要认真组织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加强安全和纪律教育,确保活动时间和活动效果。
9、各班体育评价指标:
(1)体育指标分配原则:各班优秀人数为班级学生总数的20%,良好人数为班级学生总数的60%(含优秀人数),合格率达到97%以上。
(2)各班体育指标分配(见附表)。
(3)完成目标的责任人:班主任、体育教师。
10、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少先队大队部。未尽事宜,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